成都航空口岸天府国际机场对外开放通过验收******
中新网成都1月18日电 (单鹏)四川省机场集团18日透露,成都航空口岸天府国际机场对外开放17日通过国家验收组验收,这意味着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具备了飞国际航线的先决条件,西南地区联通世界的“新国门”即将开启。
17日,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国家移民管理局等组成验收组,对成都航空口岸天府国际机场对外开放前的准备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一行现场查看并听取了四川省汇报后,认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查验场地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符合国家标准,同意成都航空口岸天府国际机场对外开放通过国家验收组验收。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是成都国际航空枢纽的主枢纽,2021年3月,国务院同意该机场作为成都航空口岸组成部分对外开放。2021年6月,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开航投运,目前已开通国内航线241条、航点167个,国内航点覆盖数量居全国第四,旅客中转达20%。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空口岸正式开放标志着成都成为继北京、上海后全国第三个拥有双国际机场的城市,将有力推动成都国际航空枢纽建设,为四川开放发展、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据悉,四川将持续提升成都双国际机场“两场一体”协同高效运营水平,抢抓国际市场复苏机遇,拓展完善国际(地区)航线网络,全力打造全球性航空门户枢纽、洲际航空中转枢纽和航空货物转运中心;积极推进综合保税区、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等开放平台申建,构建航空物流产业链供应链,持续增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完)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